第一章 一分钟结论与最高意图窗口
**你现在到底该先做什么:**
如果你已到或临近毕业、准备走 OPT 或正在 STEM OPT,核心动作只有一个——在 2027 年 3 月 18 日前把 I-765 递进去。及时递交即触发过渡豁免,免掉一份 I-539 延期申请和一笔额外申请费;错过这个窗口,2027 年 3 月 18 日之后再申请,就要同时交 I-765 和 I-539 两份表、两笔费。这不是"能不能出国"的问题,而是"先把身份的锚打牢"的问题:OPT/STEM OPT 的 EAD 本身就是你合法居留的凭证,先递交、拿到自动延期保护,再谈其他。
新规把很多人搞晕的地方在于:它废除的是"入境许可期限"的算法(从 D/S 改为固定日期),并没有改 OPT/STEM OPT/CPT 本身的合规规则。下面这张表先把"变了什么"与"没变什么"分清楚。
| 变化项 | 旧规(D/S) | 新规(2026-09-15 起) |
|---|---|---|
| 入境许可期 | 按 D/S,涵盖项目全程 | 按 I-20 项目结束日,最长 4 年 |
| 毕业后延期 | 无需另申请 | 原则上需交 I-539 延期(过渡期有豁免) |
| 离境宽限期 | 60 天 | 30 天 |
| 出境后再入境 | 不改变身份计算 | 重新给固定 admit-until 日 |
(本页只讲"在新规下如何做 OPT/STEM OPT/CPT 合规",D/S 废除与固定居留期规则本身的完整解读见本站《固定居留期新规解读》一文,此处不重复。)
第二章 固定居留期新规与过渡豁免
**关键日期与法律状态:**
国土安全部(DHS)终版规则《Establishing a Fixed Time Period of Admission and an Extension of Stay Procedure》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联邦公报发布(文号 2026-14439),生效日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(发布满 60 天)。该规则被定性为"重大规则",须经《国会审查法》程序,且正被诉讼挑战,生效日并非板上钉钉。
新规下 F-1 的入境许可期,为 I-20 上项目结束日、但不超过 4 年,或 OPT/STEM OPT 的 EAD 到期日,二者取更早者。也就是说,OPT/STEM OPT 期间的合法居留是靠 EAD 的有效期来兜底的。
2.1 2027-03-18 的 I-765 豁免窗口
**过渡豁免的准确边界:**
生效日(2026-09-15)当天人在美国境内、I-94 记录为 D/S、且身份正常维持的 F-1 学生,只要在 2027 年 3 月 18 日当天或之前,及时递交毕业后 OPT 或 STEM OPT 的 I-765,就无需为这段 OPT/STEM OPT 期另交 I-539 延期申请。这条豁免只覆盖"通过 I-765 申请 OPT/STEM OPT"这一情形,不延伸到其他延期场景。
**过了窗口的代价:**
2027 年 3 月 18 日之后再申请 OPT,需同时递交 I-765 与 I-539,并各付一笔申请费。因此,"卡窗口"本身就是一项合规动作——不是省钱,而是把手续和身份风险都压到最低。
2.2 诉讼进展与不确定性
NAFSA、Presidents' Alliance、AICUM、AFT、UAW 及数家工会、新闻工会等组成的联盟,已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在马萨诸塞联邦地区法院起诉,并申请初步禁令,请求阻止 9 月 15 日生效。初步禁令听证定于 2026 年 9 月 9 日,由 Saylor 法官主持,距生效日仅 6 天。
**这对你意味着什么:**
生效日有被暂缓或推翻的可能,但在法院发出有效命令之前,务必按"新规会如期生效"来准备,不要赌它被拦下。以官方(DHS/USCIS)与法院公开信息的最新版本为准。
第三章 三大合规雷区
3.1 失业天数预算
毕业后 OPT 期间,失业累计不得超过 90 天;获批 STEM OPT 24 个月延期后,再加 60 天,累计上限 150 天。失业天数按日历日累计(不要求连续),从 OPT 生效日算到结束日。超过上限即构成身份违规,DHS 可终止你的 SEVIS 记录,并可能面临遣返。
| 阶段 | 失业上限 | 累计上限 | 计数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
| 毕业后 OPT(12 个月) | 90 天 | 90 天 | 日历日累计 |
| STEM OPT(加 24 个月) | 额外 60 天 | 150 天 | 日历日累计 |
**实操提醒:**
换工作的空档、被裁到入职的间隙,都在吃这个额度。把失业天数当"预算"来管,随时清楚自己还剩几天;志愿、无薪但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在特定条件下可满足就业要求,但规则细,动手前先与学校国际学生办确认。
3.2 STEM OPT 的四项硬约束
STEM OPT 是 24 个月延期,不是无条件续命,四项要求缺一不可。
| 要求 | 具体标准 |
|---|---|
| 雇主 | 必须是 E-Verify 注册雇主 |
| 培训计划 | 申请前须与雇主签署 I-983 培训计划 |
| 工时与相关性 | 每周至少 20 小时,且工作与 STEM 专业相关 |
| 申请 pending 保护 | 及时递交后,工作许可最多自动延期 180 天 |
**别忽略的持续义务:**
STEM OPT 期内有持续报告义务——每 6 个月做一次确认报告(validation report),第 12、24 个月各做一次自我评估;换雇主、工时或职责发生实质变化时,要更新 I-983 并通知学校。这些不是形式,漏报同样是合规瑕疵。
3.3 CPT 三条红线
CPT 用错,最狠的后果是直接毁掉后面的 OPT。三条红线务必记牢。
| 红线 | 具体规定 |
|---|---|
| 满 12 个月全职 CPT | 同一学历层级即丧失毕业后 OPT 资格(8 CFR 214.2(f)(10)(i)) |
| 一学年门槛 | 一般须完成一整学年全日制注册后才能用 CPT(研究生项目课程强制要求者例外) |
| Day-1 CPT | 无法规明令禁止,但被视为高风险,后续审件被重点审查 |
**逐条说清:**
第一条只算全职 CPT(每周超过 20 小时);兼职 CPT 不计入这 12 个月,用多少学期都不影响 OPT。所以真正的陷阱是"连续全职 CPT 用满一年",不是偶尔用几个月。
**关于 Day-1 CPT:**
截至 2026 年,没有任何法规、SEVP 政策备忘录或判例明令禁止 Day-1 CPT,但它被广泛视为高风险:CPT 必须是既定课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若被认定"以工代读",USCIS 在后续 H-1B、I-140、I-485 等审件中会对这类记录加强审查。若同时又是连续全职,还会踩中"满 12 个月丧失 OPT"这条硬线,双重风险。
第四章 旅行陷阱与宽限期缩水
**宽限期 60 天砍到 30 天:**
新规下,项目结束后的离境宽限期由 60 天缩短为 30 天(入境前也给 30 天准备期)。注意一个例外:生效日当天仍在美、且身份正常的过渡群体,可保留到 I-20 项目结束日再加 60 天的更宽松安排;但走向未来的通行规则是 30 天。别再按老经验默认自己有 60 天缓冲。
**出境再入境即触发新规:**
2026 年 9 月 15 日之后离境再入境的 F/J,会被按新规重新给一个固定的 admit-until 日期。也就是说,即便你属于过渡群体,一次出国旅行就可能把自己"切换"到新规轨道。OPT/STEM OPT 期间本就对旅行敏感(EAD、盖章、雇主信等),在身份未完全落定前,非必要不安排出境,确需出行先与学校国际学生办逐项确认。
第五章 现在就该做的动作清单
**按优先级执行:**
一,若已毕业或临近毕业走 OPT/STEM OPT——在 2027 年 3 月 18 日前把 I-765 递进去,触发 I-539 豁免。
二,建立"失业天数台账",OPT 90 天、STEM 累计 150 天,按日历日自己记。
三,STEM OPT 前先确认雇主 E-Verify、签好 I-983、工时达标;进入延期后按时做 6 个月确认报告与自评。
四,用 CPT 前算清全职累计月数,别碰满 12 个月的红线;对 Day-1 CPT 项目保持警惕。
五,身份未落定前不轻易出境;确需出行,先核对 EAD、I-20 背签与雇主材料。
六,持续关注诉讼与官方公告,但按"新规如期生效"准备,不赌它被拦下。
第六章 常见问题 FAQ
**我该先递 OPT 还是先延期?**
先递 OPT。及时递交 I-765(2027-03-18 前)本身就免掉了 I-539 延期这道手续,这是过渡期给你的确定性红利。
**现在能不能出国?**
能,但不建议在身份未落定前出。9 月 15 日后出境再入境会被按新规重新计时,可能把你从过渡群体切到新规轨道;OPT/STEM OPT 期旅行还涉及 EAD、背签等,风险叠加。确需出行先问学校。
**CPT 会不会毁掉我的 OPT?**
只有"同一学历层级、全职 CPT 累计满 12 个月"才会丧失该层级 OPT 资格;兼职 CPT 不计入。偶尔用几个月全职 CPT 不影响。真正危险的是连续全职用满一年,以及高风险的 Day-1 CPT。
**失业超过 90 天会怎样?**
构成身份违规,DHS 可终止 SEVIS 记录并可能启动遣返。STEM OPT 阶段累计上限放宽到 150 天,但仍是硬线,务必按天管理。
**新规如果被法院拦下,我白准备了吗?**
不算白准备。及时递 I-765、管好失业天数、守住 CPT 红线,这些在新规被暂缓的情况下同样是维持身份的正确动作;而一旦新规如期生效,你已抢在窗口内。
免责声明:本文为面向中国留学生及家长的政策科普与合规信息整理,不构成法律或移民建议。个案千差万别,具体申请、时间点与材料请以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、移民局(USCIS)、SEVP 官方最新信息及你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(DSO)的指导为准,或咨询有执照的移民律师。新规正处诉讼中,生效状态可能变化,以官方与法院最新公告为准。
来源
- 联邦公报终版规则(文号 2026-14439):https://www.federalregister.gov/documents/2026/07/17/2026-14439/establishing-a-fixed-time-period-of-admission-and-an-extension-of-stay-procedure-for-nonimmigrant
- Ogletree 规则解读(含 2027-03-18 过渡豁免、30 天宽限期):https://ogletree.com/insights-resources/blog-posts/dhs-publishes-final-rule-replacing-duration-of-status-with-fixed-admission-periods-for-f-j-and-i-nonimmigrants/
- USCIS 毕业后 OPT(12 个月、90 天失业、20 小时/周):https://www.uscis.gov/working-in-the-united-states/students-and-exchange-visitors/optional-practical-training-opt-for-f-1-students
- USCIS STEM OPT(24 个月、E-Verify、I-983、180 天自动延期、150 天累计失业):https://www.uscis.gov/working-in-the-united-states/students-and-exchange-visitors/optional-practical-training-extension-for-stem-students-stem-opt
- NAFSA:全职 CPT 满 12 个月对 OPT 资格的影响(8 CFR 214.2(f)(10)(i)):https://www.nafsa.org/professional-resources/browse-by-interest/impact-full-time-cpt-eligibility-opt
- USCIS 政策手册 卷二 第 F 部 第 5 章(实践训练 CPT/OPT):https://www.uscis.gov/policy-manual/volume-2-part-f-chapter-5
- DHS Study in the States:I-983 与 STEM OPT 报告要求:https://studyinthestates.dhs.gov/stem-opt-hub/for-students/students-stem-opt-reporting-requirements
- 诉讼进展(2026-08-18 起诉,9-09 初步禁令听证;案号 1:26-cv-13799,D. Mass.):https://www.nafsa.org/press-release-lawsuit-challenging-rule-ending-duration-status